受害者丙:银行,别忙自辩
受害者丙:我是受害者之一,当我经历了此事之后,我觉得最值得质疑的是:“银行系统不存在漏洞”的结论该由谁来下?“用户自身原因造成泄密”的结论又该由谁来下?毋庸置疑,只有第三方(如公安部门)的结论才能令人信服。然而,我们遗憾地看到,在公安部门尚未对所有案件最终下结论前,银行倒着急地自我辩解,而且所谓的“网银专家”也都是银行召集的。这也难怪“回应”会起到反效果。再说,绝大多数人在使用网上银行时,都是慎之又慎的,这家银行抢先对用户“有罪推论”,断言所有被盗案均是由于用户自己没管好自己的密码和账号。这就让人纳闷了:咋就没听说别家银行发生20多个省份用户存款被盗的事呢?而我想知道的是,既然工行称其网银系统安全可靠,可以有效对付木马等病毒,怎么受害者找上门时就推诿成客户中了木马等病毒呢?为什么工行网银在不断进行安全升级,并单方面随意修改《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呢?既然系统安全,为什么叫停大众版网银并使用户网上支付受限呢?这不是自打嘴巴吗?一个小小U盾,要价七八十元,这是银行的大收入啊。而且用了这“高新武器”还不一定管用——一位用户日前就投诉,U盾用起来麻烦无比,还老是交易失败。时至今日,我们还没能找到工行在网银实质问题上的过失,也没有权力去责备工行。只是觉得明明有先进的密码系统和U盾,为啥要等到成为被告的时候才使用呢?为什么对用户是一种“高傲” 态度?作为受害人,我们只希望银行别忙着自辩,只希望银行不要把责任全归于我们身上,一个巴掌打不响,难道丢失所有的积蓄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事吗?
笔者的话:对于银行的自辩,笔者也深感心寒。试想,如果钱放在国家的银行里都不安全,那么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庄严保证的“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于何地?“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岂不大半成了空话。银行的改制不能只考虑银行自身的商业利益,还得要以人为本,要更多地考虑储户的利益,那才是正确的思路。银行不是一家单纯的商业机构,它还代表国家行使管理金融的权力,为百姓当家理财,这才是我们所说的“银行”的真正概念。另外,连世界上网络研发技术最强的微软都不敢说自己的系统没有漏洞,工行更不应该在用户资金频频被盗的同时一口咬定自己的系统是没有漏洞,这显然是十分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