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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剑秋:合作共赢 三网融合的光明之路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试点城市征集活动随之启动,各地政府纷纷进行申报。我国三网融合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试点推广?如何做大三网融合产业?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三网融合研究所所长曾剑秋。

  消费者权益应高于部门利益

  记者:此次试点方案主要内容出来后,一些舆论认为,“没有什么实质性进步,彼此得到都有限”,更多的说法是“电信完败,广电胜出”。您如何看这次方案中关于“两电”双向进入业务范围的整体态势?

  曾剑秋: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已进入关键时期。国际上三网融合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大势所“求”。此次试点方案通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该试点方案是多方商谈后的第六稿,体现了国务院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国家要求加快三网融合的决心,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举措。我认为一些媒体提到的“电信完败,广电胜出”的观点是对三网融合的曲解。国外很多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三网融合之路,我国现在才开始大力推动三网融合,时间不等人,我们必须加快推进步伐。通过试点方案,三网融合将更利于“两电”双向进入,从而总结经验实现更大规模推广。我认为,我国三网融合试点不需要五年,三年就足够了。在本次试点方案中,实现了双向进入,属正常前进。电信的IPTV传输合法化,广电也获得了一些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与互联网传送业务,电信没有完败,广电也没有太多胜出。

  记者:当前基层已有一些“两电”进入彼此业务领域的尝试和探索,具有“半地下”的灰色地带性质。电信方面已经提出能否进行整改,整改后满足要求的,承认其现状。6月8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表示,此前“电信系统擅自开展IPTV业务、被广电总局叫停的地区”,并不会恢复运营。您对此有何看法?这些用户的利益该不该保护?如果电信也照此标准对广电违规宽带用户清理,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曾剑秋:目前,电信拥有460多万IPTV用户,广电拥有330万左右宽带用户,各地广电部门叫停IPTV业务的现象说明,生产关系已经严重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如何保障用户的利益,满足用户对于多样信息业务的需求,各级管理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个人并不同意一些媒体关于“广电总局封杀地方电信开展IPTV业务,清理门户”的提法,这是类似黑帮的过激叫法。据调查了解,年初广西电信开展IPTV业务被叫暂停,广电总局是背了“黑锅”的。实际情况是:由于电信运营商没有获得IPTV运营牌照,为规避牌照风险,部分地方电信公司在运营IPTV业务时往往采用合作的方式,即只提供基础网络接入服务,而将内容等交给合作伙伴运营。广西电信搞IPTV,节目源都是由上海文广提供的。广西广电总局封杀广西电信IPTV业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觉得自己领地的IPTV收益被上海文广收走了,实际上是广电系统内部的矛盾,并非广电与电信的矛盾。由于广电系统是四级管理部门,并非一张网,各地广电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因此有些地方广电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都会出台一些“地方性”规定,比如开展IPTV业务必须得到地方广电的允许等。我认为无论是广电封杀IPTV,还是电信仿效广电一样去清理宽带用户,最终伤害的都是普普通通的消费者。消费者的消费权利是国家给的,没有理由被无情剥夺。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我们的管理部门需要反省:怎么能为了部门私利,随意伤害消费者的消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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