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下发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试点城市征集活动随之启动,各地政府纷纷进行申报。我国三网融合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试点推广?如何做大三网融合产业?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三网融合研究所所长曾剑秋。
消费者权益应高于部门利益
记者:此次试点方案主要内容出来后,一些舆论认为,“没有什么实质性进步,彼此得到都有限”,更多的说法是“电信完败,广电胜出”。您如何看这次方案中关于“两电”双向进入业务范围的整体态势?
曾剑秋: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础和市场空间,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已进入关键时期。国际上三网融合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大势所“求”。此次试点方案通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该试点方案是多方商谈后的第六稿,体现了国务院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国家要求加快三网融合的决心,是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举措。我认为一些媒体提到的“电信完败,广电胜出”的观点是对三网融合的曲解。国外很多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三网融合之路,我国现在才开始大力推动三网融合,时间不等人,我们必须加快推进步伐。通过试点方案,三网融合将更利于“两电”双向进入,从而总结经验实现更大规模推广。我认为,我国三网融合试点不需要五年,三年就足够了。在本次试点方案中,实现了双向进入,属正常前进。电信的IPTV传输合法化,广电也获得了一些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接入与互联网传送业务,电信没有完败,广电也没有太多胜出。
记者:当前基层已有一些“两电”进入彼此业务领域的尝试和探索,具有“半地下”的灰色地带性质。电信方面已经提出能否进行整改,整改后满足要求的,承认其现状。6月8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表示,此前“电信系统擅自开展IPTV业务、被广电总局叫停的地区”,并不会恢复运营。您对此有何看法?这些用户的利益该不该保护?如果电信也照此标准对广电违规宽带用户清理,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曾剑秋:目前,电信拥有460多万IPTV用户,广电拥有330万左右宽带用户,各地广电部门叫停IPTV业务的现象说明,生产关系已经严重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如何保障用户的利益,满足用户对于多样信息业务的需求,各级管理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个人并不同意一些媒体关于“广电总局封杀地方电信开展IPTV业务,清理门户”的提法,这是类似黑帮的过激叫法。据调查了解,年初广西电信开展IPTV业务被叫暂停,广电总局是背了“黑锅”的。实际情况是:由于电信运营商没有获得IPTV运营牌照,为规避牌照风险,部分地方电信公司在运营IPTV业务时往往采用合作的方式,即只提供基础网络接入服务,而将内容等交给合作伙伴运营。广西电信搞IPTV,节目源都是由上海文广提供的。广西广电总局封杀广西电信IPTV业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觉得自己领地的IPTV收益被上海文广收走了,实际上是广电系统内部的矛盾,并非广电与电信的矛盾。由于广电系统是四级管理部门,并非一张网,各地广电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因此有些地方广电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都会出台一些“地方性”规定,比如开展IPTV业务必须得到地方广电的允许等。我认为无论是广电封杀IPTV,还是电信仿效广电一样去清理宽带用户,最终伤害的都是普普通通的消费者。消费者的消费权利是国家给的,没有理由被无情剥夺。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我们的管理部门需要反省:怎么能为了部门私利,随意伤害消费者的消费权?
合作为先方有前途
记者:方案明确提出要以国家投资、地方投资等形式组建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您如何看待这个网络公司的性质、前景以及全网整合的可能性?中国通信网络发展史上,如吉通、小网通等组网入市但经营惨淡的案例层出不穷,其发展结果先后都证明重建一个全国网络将造成巨大的浪费和亏损,新的全国有线网能否避免重蹈覆辙?
曾剑秋:最开始,小网通主要经营宽带,后来由于全国性网络建设背负很大成本,业务重合太大竞争激烈导致亏损连连被并购,吉通也一样。我非常担心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成为第二个小网通。实际上我们现在搞三网融合最缺乏理论研究,尤其是关于“自然垄断”的研究。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中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所形成的垄断。电话和水、电一样都应属于自然垄断范畴。一个家庭里不可能有三四家电话公司的固定电话,和家庭里不可能有三四家自来水公司的水龙头原理一样。美国电信业早期的自由竞争导致了严重的重复建设。1934年美国《电信法》出台及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成立标志着管制垄断时期的开始,管制机构充分认识到电信业的自然垄断属性,明白盲目的自由竞争将损害整个产业的利益。我认为,有线网络应该自然垄断,无线网络可以有限竞争。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不够,对电信属性了解不够,南北拆分形成的竞争都是在有线领域,最终导致电信、网通不堪重负,用户层面的互联互通也出现了问题,最后两家只能签订“停战”协议。因此,成立国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本就非常激烈的有线网络领域竞争,要慎之又慎。
记者:试点方案提出“在确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电信企业可以探索多种合资、合作经营模式”。在三网融合试点推进过程中,电信和广电各具有哪些优势和劣势?应该如何合作?
曾剑秋:目前,很多人都不了解三网融合从何而来、走向何方。我认为,三网融合应该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美国学者尼古路庞特认为计算机、印刷和广播三者之间的交叉处将成为成长最快、创新最多的领域;第二个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电信网、计算机网、广电网的融合;目前是第三阶段,是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的融合;第四个阶段将是电信网、互联网、传媒网之间的融合。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业务迅速增长,用户不再满足于单一的业务,对业务的需求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用户提出了业务综合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我们需要让各个网络实现优势互补,构造泛在网络,让人民享受到丰富的信息服务。三网融合不是切分蛋糕,而是一起把蛋糕做大。电信有网络优势,广电有内容优势。以前更多的是竞争合作,现在必须以合作为先,三网融合才有前途。
尽快成立统一监管机构
记者:根据该方案,6月25日前将确定试点地区(城市)和试点企业。您认为试点地区(城市)的确定宜多还是宜少,哪些有特色的业务应在首轮试点中率先应用?试点经验如何才能尽快大规模推广,让更多人民受益?
曾剑秋:三网融合不是几个城市的问题,而是全国范围的事情。第一批10个试点城市一点也不多,第二批要增加到20个、30个,因为三网融合对于全国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的管理者应该不断加快三网融合步伐,试点越多越好、越快越好,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在今后规模推广才能少走弯路。IPTV等有代表性的业务应在首轮试点中率先应用。
记者:目前我国三网融合还存在哪些问题?我国要推动三网融合长期良性发展,需要在机制、体制方面做哪些改革?
曾剑秋:目前国内三网融合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对三网融合的认识方面、技术方面、业务开发和政策监管四个方面,从融合主体上看是电信与广电的融合问题。
对三网融合的认识是解决三网融合问题的基础。三网融合绝不是某一种物理网络一统天下的融合,而是任何一种物理网络都可以承载所有信息服务的融合,是不同物理网络共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在同一市场进行竞争的融合。比如DTV和IPTV的竞争的目的并不是一方占领市场另一方退出,而是共生共赢。
技术层面,目前国内电信宽带接入以ADSL和小区LAN为主,ADSL2M及以下网速的用户占绝大多数,价格是用户升级到高速ADSL的主要障碍,而提供质量较好的IPTV服务的同时满足上网需求,一般需要4M的下行速度。广电目前数字化双向改造没有完成,实际使用广电宽带的用户很少,广电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和数据网的运维经验不足。国内标准之间、国内与国际标准之间争论激烈,融合网络结构和技术争端没有解决,电信、广电各执一词,都以独立主导三网融合为目标,势成水火。
业务开发方面,与国外成熟的商业运营相比,广电与电信都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经验,尚需要不断摸索。在政策监管方面,虽然82号文件已废除,国家鼓励三网融合,但是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上需要完善,多头监管问题依然存在,产业隔阂严重,产业政策并不明确。我们需要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参照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和OFCOM(英国通信监管办公室),成立主要由第三方人员组成的“国家三网融合委员会”,实现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