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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VS华为11年交锋实录

  思科、华为侵权案始末

  2003年1月24日,思科对华为科技提出起诉,指控华为非法复制其操作软件。双方发生迄今为止层次最高的冲突。

  2003年1月25日,华为首次回应称“一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2003年2月8日,华为让步,从美国市场撤下涉嫌侵权的产品。

  2003年3月14日,思科拒绝美国联邦调查局插手对华为公司进行刑事调查。

  2003年3月18日,华为一名前雇员声称,华为所生产的软件和思科的产品甚至连瑕疵处都一样。

  2003年3月18日,华为否认剽窃思科系统的知识产权,并指控思科诋毁其公司形象。

  2003年3月20日,3Com公司和华为成立合资公司,以挑战企业网络设备市场的领导者思科。

  2003年3月26日,华为称思科指控其非法使用思科技术,将导致华为在美国市场受挫。

  2003年3月26日,思科、华为再次交锋,思科称华为VRP中包含了思科的一些代码。

  2003年6月7日,美国德州法院发布初步禁止令,判决华为停止使用思科提出的一些有争议的路由器软件源代码、操作界面以及在线帮助文件。

  2003年6月11日,3Com要求判决与华为合资生产的产品没有侵权。

  2003年10月2日,思科暂时中止其针对华为公司的版权诉讼。双方已经达成初步协议。

  2004年4月6日,思科系统公司将对华为的诉讼延期。思科和华为的律师在3月31日提出申请,要求法庭将审讯压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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