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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十年破冰之旅:两部委的博弈路

  十年破冰之旅

  虽然三网融合的试点才刚刚起步,但与过去10年中三网融合的停滞相比,眼前毕竟大家都看到了曙光。

  广电从1998年开始了全国有线电视省级、优异干线网建设,当时中国电信尚未拆分,电信业也处在企业化改革的前夜,双方并没有今年这么大的体制落差。但是一些地方电信已经开始尝试向广电领域延伸,同时电信的资本实力超过广电,广电对于三网融合的抵制显然更强。

  正是在广电的要求下,1999年国务院82 号文出台,明确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对各类网络资源的综合利用,暂只在上海试点。”这一张双向禁入的文件让国内三网融合的努力被搁置了至少6年时间。

  虽然2000年10月“十五计划”和2005年的“十一五计划”两次明确提出了三网融合的国家规划,但在“82号文”的框架下三网融合根本无法真正的启动。

  2003年启动的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到2005年也只有1000万户,而2005年6月中国互联网的网民数量冲破1亿大关,达1.03亿。更让广电担忧的是,在上海文广获得第一张IPTV牌照后,其联手电信运营商推出的IPTV业务已经开始在一些地区冲击当地的数字电视和有线电视业务。

  虽然最初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IPTV业务仅仅集中在上海、哈尔滨、吉林、江苏等个别区域,但其最初采取与宽带资费捆绑或免费赠送的模式,却让26元每月的数字电视感到了压力,在泉州等地方发生了广电强行叫停IPTV业务的现象。不过在过去的5年中,IPTV用户依然保持了每年100%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09年上海IPTV用户已经超过100万。

  除了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一些民营视频网站主导网络的视频也开始冲击电视台的收视率,在一片“狼来了”的喊声中,2007 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56 号令, 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确立了广电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管理主控权。

  与此同时,广电总局开始加快数字电视整体转换速度。 为了推动在宽带和互动电视的发展,2008年12月4日,科技部与广电总局正式签署“部局合作”协议,“国家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暨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计划正式启动。

  广电还加强了对IPTV、网络视频及互联网电视内容的监管。2009年8月11日、9月15日广电总局连续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广电、电信双向封杀的同时,在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小组的带动下,双方的谈判2008年底才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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