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扩展
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做客户端时,更倾向于平台化扩展。
“现在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是一个全面竞争的状态。”迅雷首席运营官罗为民指出,大家在发展搜索、电子商务、下载等等互联网应用时,很难避免业务重合和交集的地方,竞争的结果就是从竞争对手手中抢夺流量和用户。
“相互不兼容似乎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的特色。今天腾讯和360之争,其实就是不兼容导致矛盾激化的结果。”罗为民表示,互联网本身的特性就是开放,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未来中国互联网发展还是会越来越开放。现在出现的不兼容的矛盾,只是发展中的一个过程。
在罗为民看来,中国互联网企业算得上平台的,可能只有腾讯,其他互联网平台的平台效应还不明显。平台的特性不仅仅是流量,还必须具备很强的用户黏性以及平台用户之间的交互性。
“其实互联网平台厂商之间不仅仅是竞争关系,也存在相互借助的地方。”罗为民说。
不过,这种说法放在残酷的中国互联网现实当中时,似乎还只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梦想。
腾讯与360之间的平台化野蛮竞争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正说明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监管大环境不健全。如果有保护互联网创新和创意的相关法规,国内互联网巨头的平台化扩张就不会如此野蛮和快速,而更多中小型互联网公司会有更大拓展空间,而不是一个个死在沙滩,被互联网巨鳄所吞食。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可能很难从根本上制止野蛮抄袭行为,至少还有一个心理约束。”何小鹏无奈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