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像力的中国Google
1998年,腾讯和Google几乎同时成立,并随之开始飞速扩张。不过,Google的扩张和腾讯的扩张有两点的区别。第一,Google的扩张大多使用并购,而腾讯则侧重于自主研发;第二,充满硅谷式热情的Google经常搞一些和赚钱没什么关系的小工具,但腾讯对于赚钱的兴趣显然远远大于对想象力的兴趣,就连QQ本身,也是ICQ的跟随物。
腾讯的扩张,更多的体现出两个特征:
第一,必须有实际的利益,包括能增加收入(进攻性)或者捍卫市场(防守性)。我觉得这和我们中国人的文化有关系。中华民族一向不能算是浪漫的民族。正相反,我们非常崇尚“实用”。鲁班发明了一个能飞的鸟,墨子就很鄙夷,因为在墨子看来,这种会飞的鸟比之车轮什么的,显得太没什么实际用处。在创造商业价值这个问题上,腾讯体现出中国人其实骨子里很会做商人的实用主义传统。
第二个特征是腾讯大部分都是自己研发的,这也是为什么腾讯总是被同行破口大骂的根本原因之一。从一个小型创业团队的角度看,自己做出了有一定创新的产品或服务之后,经常会希望巨头通过收购自己的团队进入这一市场。但腾讯总是不愿意按照创业团队的想法将其收购,而是亲自下场做出一个类似的东西,然后利用庞大的用户基数将小团队扼杀在摇篮里。
不过,如此庞大的用户基数,并不是在任何时刻都能锻造出一把利剑。搜索、门户、电子商务等应用,腾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取得多大的优势;下载,腾讯之前胜不了Flashget,现在也落后于迅雷;网络安全,腾讯也还没有超过360。更何况,现在不管是互联网的哪个细分市场,都已经不是蓝海。今天的互联网的确已经不再是很多年前小团队和创业者创造奇迹的地方。这也不是腾讯一家造成的,本质上讲,商业法则便应该如此。要求腾讯不利用竞争中的马太效应,这实在是有些勉为其难。
在业内,马化腾不是一个高调的老板。我们很少能看到马化腾如同周鸿祎那样“语不惊人死不休”,但从腾讯的行为上我们可以看出,马化腾同样是一个洞察人性的高手。如果说四处攻伐的Google有着大量的创新,那么,同样到处插手的腾讯也有一个创新:它能将很多不赚钱的功能变成赚钱的产品,对于商业而言,难道不是创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