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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匿名到实名 摩托罗拉诉华为细节

  007女郎

  同一案件的起诉,早在2008年就已经显著见于美国联邦法庭卷宗。

  2008年,摩托罗拉公司起诉其前雇员胜小红、白雪峰、金汉娟、潘少伟和他的妻子吴小华,以及总部位于伊利诺伊州的通信技术公司Lemko公司。

  当时,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出示的诉状中,摩托罗拉公司被隐晦为A公司出现,关于A公司的描绘为“该公司为总部位于芝加哥出售通信产品在美国提供网络服务的公司。”对于涉案B公司的介绍则为:“总部位于中国的从事通信商业的公司。”由于案情发生在美国,未曾提到中国公司名字,中国国内鲜有人关注。

  卷宗详细讲述了一个类似于电影《007》的故事。

  被告金汉娟(音)从1998年开始为A公司从事软件工程工作,金接受过系统的关于属于A公司的独有信息保护的培训。

  2006年2月,金以生病的名义离开A公司,此间她没有在A公司收到工作任务。2006年6月到11月间,金经过讨论协商最终同意接受中国公司B的雇佣,在那里她的工作是开发通信软件。

  2007年2月23日,接受了B公司雇佣后,金告知A公司,她已经结束病假将返回A公司全职工作。金没有说明她已经接受中国B公司的聘用。2007年2月24日,被告金购买了一张于2007年2月28日飞往中国的单程机票。

  2007年2月26日早晨,金返回A公司,声称重新开始在A公司的全职工作。那天金被分配了任务。分别在2月26日上午9点和下午2点,金在A公司的电脑上下载了超过200个文件。2月26日晚9点,金返回A公司大楼又下载了A公司安全网路系统上的科技文件,并从A公司办公室内带走了大量资料。

  2月27日晚12点15分,金给A公司她的上司电子邮件说,她将辞职离开A公司。第二天,金前往芝加哥机场,目的是前往中国。金随身携带了超过1000份电子和纸制的属于A公司的文件。金汉娟被海关人员截住了。

  金汉娟说,她前往中国的目的,是看望她的妈妈和丈夫。还说她得了脑膜炎,快要死了。

  起诉书中留有悬念地指出,那些文件上含有A公司的商业机密。“被告金汉娟,带有通过交易机密,获取商业利益的目的,没有得到授权。”“这些出售给B公司的交易将会伤害到A公司,B公司知道这些私有信息是被窃取而来的。”

  直到2010年7月22日,摩托罗拉确认,当年的A公司即为摩托罗拉公司。并第一次提到了华为公司的名字。“称华为多年参与一项精心策划的、窃取摩托罗拉最新技术的秘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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