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
艺术家是公众最爱给乔布斯以及苹果安加的头衔。这一点很好理解,毕竟在很多人眼里,“艺术”和“美”是一对孪生概念。苹果电脑的外观比大部分电脑要美,所以苹果电脑=艺术品,所以乔布斯=艺术家。但艺术探究的对象并不是“美”,艺术探究的是这个世界。苹果作为一家商业公司,显然不可能以“探究世界”为其核心任务。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描述苹果内部的设计师和工程师――最好的选择可能是“艺匠”。在今天,艺匠这个说法很遗憾地染上了负面意涵,但事实上它描述的是一种非常纯粹而高贵的状态。著名博客 Daring Fireball 的主人约翰。格鲁伯(John Gruber)为五月号的《Macworld》杂志写的文章里对此有很到位的叙述:“(苹果的设计师与工程师)从一个很小、很简单、极端深思熟虑的产品出发,毫不留情地砍掉各种功能,只留下最最简约的核心。然后,将余下的功能打磨至光可鉴人……他们不是魔术师,他们是艺匠,一年只出一件令人惊叹的成果。”
若说乔布斯是艺术家,乃是因为他对于艺术的技术本质的深刻理解,对于艺术追求创新和差异化的深度认同。艺术家必须偏执。1980 年代初,乔布斯相信鼠标和图形界面才是个人电脑的未来,于是第一代的麦金塔电脑没有上、下、左、右方向键,为了强迫软件开发者和用户使用鼠标;2007 年初,乔布斯相信触屏才是智能手机的未来,于是 iPhone 上没有实体键盘,强迫用户习惯使用软键盘输入文字。艺术家不讨好受众,艺术家挑战受众。
我们不应该过分强调乔布斯 / 苹果与艺术家的相似。对大多数从事设计工作的人来说,从“挑战受众”出发做出来的设计很可能是悲剧。“作为艺术家的乔布斯”的最大启示,恐怕不在于通常所说的对美、细节以及用户体验的追求,而在于更高层面的一种信念,即美可以存在于意想不到的地方,电脑,也可以是美的、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