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交网络狂想曲
美国科技博客AppleInsider 报道,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在2010年12月的最后一周公布了苹果申请的两项专利,其中一项名为“购物环境下的社交网络”(Social Networking in Shopping Environments),专利内容为使用iPhone等电子设备在购物时分享产品评论、观点和建议。这项专利由苹果于2009年1月26日申请。根据该专利描述,商店内将安置专用设备,允许消费者使用iPhone等设备获得产品列表和信息并通过苹果的社交网络进行分享。例如,用户可以找到感兴趣的物品,然后将其信息直接分享到好友的移动设备上。好友可以对产品进行查看,作出自己的评价并发回给用户。
第二项专利苹果意在辅助消费者网上的购物,名为:“电子商店物品的社区评论系统、方式、可读媒介”(Systems, Methods and Computer-Readable Media for Community Review of Items in an Electronic Store)。它与第一项专利所说的刚好相反,专注的是网络购物。这份专利将为消费者提供网络商店上大量产品由其他客户做出的评级,可以让消费者参考别人的观点。该专利需要筛选出关于该产品价格和性能上正确、准确的评价和评论,面对许多其实是由厂家自己提供的缺乏真实性依据的评论。该专利力求帮助消费者能够客观真实地了解到其他人对于该商品的评价。苹果希望通过最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来为用户提供某一产品实际情况的预测,并与其他潜在客户进行分享。
如果以上两项专利成为事实,那么他们将是苹果继Ping之后对于以刺激消费为目的的社交网络的又一轮强势出击。苹果对于社交网络的野心已是昭然若揭。现在的社交网络主要通过两种手段刺激消费,一是在SNS网站上直接镶嵌广告,与一般的网络广告没有本质的区别;二是企业在SNS网站设置企业自有公共主页,和用户成为朋友,从而达到营销的目的。戴尔大中华区消费及中小企业业务部市场部总监陆轩表示,“在Web3.0时代,消费者更多的网络行为是沟通、分享。”很显然,相比于以上两种传统的社交网络营销模式,苹果的社交网络更加契合Web3.0的特点,也更加纯粹。就像业内人士所形容的,“苹果的社交网络不是在交友之余刺激消费,而是消费之余促进交友。”乔布斯也许早就在脑海中为社交网络勾勒出了比Facebook、Twitter模式更加美好的未来,可能在这位 “计算机狂人”的心中,以刺激消费为目的的社交网络才是最有商业价值的社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