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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谁呵护中国互联网创新力之源

  成长困境

  在管理与发展中取得平衡,是摆在互联网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中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对于产品、服务的不断完善与升级,很多是整合、模仿或“抄袭”了原始创意方的产品或服务。这使得大企业得以用极低的边际成本,获得高额的收益。而处于艰苦创业期的小企业,无法凭借自己的创新产品获得应得的收益,发展受到了制约。 UCweb的CEO俞永福曾无奈地用“只有让创新速度超过被抄的速度”来回应被模仿。

  小企业更怕处于行业垄断地位企业的模仿。“作为一个拥有垄断力量的企业,如果它模仿谁,别人就没法做”,在互联网研究者、博客中国网站CEO方兴东看来,由市场竞争所产生的垄断,本身并不一定就是坏的,“关键是要反对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

  在很多网络创新的原产地美国,很少出现企业之间的相互模仿,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美国有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竞争规则。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就曾因为在创业前听取过同学建立哈佛校园联系网络的想法,涉嫌剽窃,被判付给同学6500万美元。

  除了法律的监督外,方兴东更看重法律背后的互联网精神所发挥的重要制约作用。“上世纪60年代,互联网的先驱们确定了互联网精神基本的规范:自由、开放、共享、创新、平等……”

  但是在中国,一些互联网企业在发展中渐渐远离互联网精神,成为了简单的商人文化,一切向钱看。“很多反互联网精神的东西越来越盛行。为了自身利益,可以牺牲整个产业的利益和用户的利益,甚至是公共利益”,方兴东指出。

  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显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管理。然而,在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面前,如何进行科学适度的管理,在管理与发展中取得平衡,也是摆在互联网管理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就拿政策制定来说,政府过早制定政策,可能会因不了解发展趋势而阻碍网络发展,但政策制定滞后又会形成漏洞,带来隐患。”姜奇平分析说。

  网络管理还要防止“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困境。根据CNNIC相关规定,目前个人无法持有“.cn”域名。“拥有大量中小网站、个人网站曾经是中国网络创新的巨大优势,但现在这一优势受到威胁。一个中国人甚至无法拥有一个‘.cn’的域名,还怎么创新?”一位业内人士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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