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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五毛钱毁掉一个行业?

  网络打黑 势在必行任重道远

  只是轻轻点一点鼠标,一个企业甚至一个行业就面临生存危机,“网络水军”要不要负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没有商业诽谤的故意,听信他人传谣,散布虚伪事实乃至对虚伪事实进行某种程度的加工的行为,一般不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对于共同故意实施了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给受害方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构成刑法上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公关公司作为共同犯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互联网是一个倡导平等、自由的世界,快速激增的中国网民充分通过互联网表达意见,推动着社会文明进步。当下,“网络监督”和“网络暴力”的界限有些模糊,面对众多被类似“网络水军”控制的言论,网络同样需要“打黑”,只有如此,网络才能成为真实表达民意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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