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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运营商呼吁立法"一刀切"

  避免实名制落空

  代理销卡必须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手机号码除了由运营商门店销售外,还有一部分是以打包的形式交由代理商出售。面对这些私人店面和街边摊贩,消费者根本不可能自愿将自己的身份隐私和盘托出。此外,代理商能否准确辨别个人信息的真伪?为了业务量,他们会不会主动帮助消费者伪造身份信息?

  他山之石

  ◎韩国

  一户一网机号一体

  采取“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韩国人买手机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韩国信息通信部还针对手机广告短信泛滥现象,出台了一项严厉措施:广告商在发布手机短信广告时,必须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电话及手机号码,如果手机用户不愿意接收该信息,所产生的电话费将由广告发送者承担。对滥发垃圾短信个人可处以最高8500美元的罚款。

  ◎日本

  运营商自发实施手机实名

  日本预付费手机犯罪现象出现早,早在2000年,日本5家移动运营商就自发采取行业联合管制,要求新入网的预付费手机用户需要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用户依据协议获得的预付费手机,在移动运营商将手机送到申请书所记载的住所、姓名的用户并取得确认后方能获得。

  ◎新加坡

  扫描仪读取用户身份证

  新加坡于2005年11月起强制实施手机实名制,还推出新措施,强制预付卡消费者登记个人基本资料。运营商租用扫描仪,读取用户的身份证,这种电子注册的方式无论对用户还是运营商,都可以起到简化手续的作用,更有利于政策的实施。新加坡同时规定,15岁以下用户不被接受登记,而且每个人至多只能拥有10个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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