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管理是隐私侵权 还是权利保护?
行为管理并非隐私侵权,而是权利保护?
目前,推出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的厂商不在少数。国际上有Websense、Bluecoat等国际厂商,国内有深信服、网康、金盾、汉景、中科新业等企业。它们推出的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基本上都主要实现对网络带宽分配、上网行为监控等功能,例如对员工的Web访问、发贴等上网过程有详细的监控记录,甚至能够对QQ的聊天记录做监控。
对企业员工的上网行为做如此严密的监控,是否有违人权?这成为当前争议很大的话题。
在员工内网的行为是否应该被监控这一点上,来自各方的激烈争辩从来就没有停止。一方面,组织的管理者认为员工在办公室发生的行为属于工作时间之内发生的,应该受到组织的管理,并希望通过上网行为设备来监测和约束员工的网络行为,以期提高生产率,减低泄密的纪律,保护企业资源;另一方面,员工不希望自己的隐私在任何情况下被人获知,他们希望一个自由开放的工作环境。
对于这个问题,深信服的邬迪先生这样解释:“我们并不认为员工的隐私就应该被监控,我们只是提供相应的帮助。当组织的管理者和员工达成一致,希望实现网络行为的管理时,起码不至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
其实,我们会发现这样的现象: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为了制止员工聊天,把QQ给禁掉了,对于这样的企业,很有可能会把MSN也禁掉。此外,很多企业直接把所有的P2P应用都禁掉了。
这样产生的结果是,我们的隐私权得到了保证,与此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方便的对外沟通工具。不管是对员工,还是对企业,都是一种双输的局面。
而上网行为管理,却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让员工与企业都成为双赢的局面。一方面,由于员工的上网行为会受到系统的全程监控,员工肯定会减少网络聊天的时间,不去访问不应该访问的网站,另一方面,员工能够确保良好的沟通方式,从而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工作成本。
其实,企业在部署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时,可以采用部分监控的办法。正如网康市场经理巫柳春所言,通过各种监控策略,对企业中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段,进行监控,这样,就可以尽量保证各种员工的权利。
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行为管理系统并非是IE通讯工作、P2P应用的敌人,相反,是它们的合法保护者。行为管理系统就像公司的法规,它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IE通讯工作、P2P应用的合法性,同时,它限制了员工的非法行为。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企业都需要行为管理系统。但是,对于很多单位,例如学校、保密单位、企业的核心研发部门,都会有行为管理系统的潜在需求。
2007年的上网行为管理市场,值得我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