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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自定资费,价格战卷土重来?

  【IT168 专稿】运营商自定资费

  在信产部和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行将一年之际,国内通信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与省物价局日前联合发布了一份文件,题为《关于进一步清理电信服务收费加强电信资费管理的通知》,明确"怂恿"运营商可名正言顺下调电话费,旨在进一步强化电信资费的市场定价权。

  2005年的10月1日,两部委的文件正式开始实施。在这份文件里,信产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向国内六大电信运营商郑重承诺,今后主管部门只对部分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其余由各运营商自行制定。在调整之列的通话费包括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台港澳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暂时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

  在今年2月底举行的06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表示,今年将逐步推进电信资费改革,建立价格市场化竞争机制。终极目标是"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要依靠市场来解决",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副司长祝军强调,此举就是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坚决制止恶性竞争,鼓励良性有序竞争,通过竞争推进企业改善服务,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实行价格上限管制仅仅是放开电信业务资费的第一步。

  按照国际惯例,价格上限管制是一种明显占有优势的监管方式,尤其是在电信市场尚未达到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它通过提供一种与竞争的市场力量相类似的机制,在激励运营商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以降低价格的形式将效率提高的好处转移给消费者。作为一种激励性管制,价格上限管制既可以避免回报率管制缺乏效率激励的弊端,又可以减少自由定价中交叉补贴的机会。

  可以说,这是运营商第一次"当家",掌握部分价格主动权,意味着我国电信资费改革自此向市场化实质性迈进,开始由政府指导价转向市场调节价,防止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乱涨价,在一定程度上顺乎了民意,迎合了消费者降低电话费的要求,标志着我国的资费管理方式将逐步改变基础语音业务政府定价的方式,与。国际接轨。上限管制还将给予企业更大的定价权,在这种方式下,企业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更为灵活的价格策略。

  然而市场总是出乎政策制订者们的想像。

  在没有放松管制的日子里,我国电信资费竞争已相当激烈。随着竞争主体的增加,各地的电信市场曾一度出现价格战的混乱情况,不同的运营商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上演着各种形式的资费竞争。南方一些省份的手机费已降到与固话费不相上下,甚至名目众多的单向收费已悄然实行,已经完全市场定价的IP话费价格战更呈现出白热化。

  然而在放开后的一年里却没有出现更多的竞争,这成为国内电信市场独有的现象。运营商对这份文件赋于的权力并没有太多的使用,虽然没有束之高阁,但也没市场原先设想的那样恶性价格竞争一触即发,电信资费降价山雨欲来,一切都似乎风平浪静,如同鸟儿飞过天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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