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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维亚康姆 谷歌成为好莱坞肉中刺

  【IT168资讯】“版权问题也许是一直横在他们双方心头的一根刺。”2007年4月,雅虎CEO特里·塞梅尔这样描述硅谷巨头谷歌与好莱坞大佬维亚康姆间的剑拔弩张。维亚康姆随后和雅虎结成联盟,并引导好莱坞其他的公司,向谷歌发起了连年征战。

  谷歌带刺的橄榄枝

  “也许我只是个白痴,但成为白痴是我的权利。”维亚康姆的法律顾问菲利普·道曼在与谷歌谈判后,这样恼怒地说。

挑战维亚康姆 谷歌成为好莱坞肉中刺

  

  2006年11月,谷歌收购YouTube一个月之后,开始和维亚康姆就节目内容的有偿使用谈判。谷歌代表说,YouTube对维亚康姆的节目有推广价值,节目放到YouTube上对后者有益。道曼认为谷歌是在侮辱他,他表示不需要别人对自己说“这对你有好处!”

  当时,维亚康姆很多知名的节目被对方无偿地上传到网上,它每月不得不花费10万美元来监控YouTube上出现的内容。道曼质疑,为什么YouTube能够成功地阻止垃圾邮件、色情内容及极端言论,却无法阻止维亚康姆受版权法保护内容的上传呢?他认为对方“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谈判期间,道曼认为谷歌的谈判策略很混乱,每当他与对方就某一问题达成共识时,对方就会变卦,即使谷歌CEO施密特出面也无济于事,因为当施密特有一个新思路时,他就会返回谷歌总部与拉里和谢尔盖协商,等他返回时,谈判方向往往会再次发生变化。

  拉里很“大度”地说,谷歌可以和维亚康姆分享YouTube收入。谷歌向维亚康姆递交了一份广告收入分配方案,打算将对方的视频剪辑聚合起来,在网络推广时附加上商业广告。维亚康姆认为,谷歌描绘了一个在上传视频中插放广告来获得收益的美好蓝图,但自己并不能决定可以获得多少收益,只能靠谷歌与YouTube的“恩赐”。

  谷歌表示可以把大部分收入给对方,不过当时YouTube几乎没有收入,但谷歌认为未来会有面包。维亚康姆不肯接受这种模式,它希望谷歌提供一笔预付保证金。

  维亚康姆援引谷歌和美国在线合作的惯例:当年为了让美国在线选择谷歌搜索引擎,谷歌预付给美国在线一笔保证金。施密特赤裸裸地说这是因为当时有微软在和谷歌竞争。这话的意思是,在YouTube上,谷歌不用当心微软的竞争,它手中的牌很硬。

  这显然惹恼了维亚康姆,它声称准备对谷歌发起诉讼。谷歌做出让步,决定拿出5.92亿美元作为支付给对方的保证金。维亚康姆认为这不够,要求将保证金额度提至7亿美元。但谷歌不愿意加价,YouTube高管层也认为,如果谷歌答应维亚康姆的要求,则等于公开承认维亚康姆内容对YouTube而言“非常重要”,而他们希望淡化这种重要性。谷歌采纳了YouTube高管层的意见,咬着牙不肯加价。施密特称,维亚康姆到处宣扬让谷歌乖乖地删掉了10万个视频节目,但有趣的是,在那之后,YouTube的流量在快速增加,所以说,YouTube不是靠着盗版内容起家。

  当时,好莱坞和硅谷对互联网内容的理解各不相同,好莱坞认为只有精心制作的作品才算内容,而硅谷认为网络用户生成的东西也是内容。投资银行家赫伯特·艾伦最后作了一种精辟的总结:“内容就是人们消磨时间的地方。内容不仅仅是美国喜剧中心频道上演的东西,内容也是Facebook,内容还是消费者怎样选择消磨时间。”

  2007年3月13日,维亚康姆公司起诉谷歌及YouTube,指控该网站上出现的16余万个影视节目片段侵犯版权,并索赔10亿美元。它说谷歌及YouTube对大量侵犯版权的视频内容不加阻止,相反把这种侵权行为作为其扩大业务的主要途径,听任侵权活动日益猖獗。“他们的商业模式建立在透过无授权的内容,来增加访问量和出售广告的基础上,明显触犯了版权保护法。”维亚康姆还说,“YouTube的经营方式,是不采取前期步骤来减少其网站上的侵权行为,进而利用侵权内容来产生巨大的访问量和营收,而将全部负担和高额成本转嫁给其侵权行为的受害者。”

  维亚康姆要求法院下令谷歌使用过滤软件,以阻止受到版权保护的内容被上传至网站。

  谷歌的律师回应称,现有的美国数字版权法律给谷歌和YouTube提供了“安全港”,他依据的还是1998年颁布的、备受争议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他说:“现在有这样一部法律来保护我们这些提供网络托管服务的企业或个人,我们也需要这样的‘安全港’。”他还称,在解决法律纠纷隐患前,谷歌从来不轻意推出一款产品或并购一家企业。

  施密特也称,YouTube在版权方面一直遵守美国的相关法律,他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而不会向维亚康姆妥协,他甚至嘲笑维亚康姆靠打官司发迹。他有一次有些失态,咆哮地对作家Ken Auletta说:“道曼所说的每件事都是谎言。你可以引用我的原话。”

  业内人士分析,维亚康姆的诉讼要求着实抓住了谷歌的脉门,版权问题确实是困扰YouTube发展的一大难题。但施密特表达了乐观的看法,他认为“随着视频网站的大量崛起,局势最终会变得对谷歌有利。”

  “谷歌总会彬彬有礼地公开表示对版权保护的关注,实际上,公司并不像所说的那样关注这个问题。”作家Randall E.Stross在《Planet Google》中这样评价。

  维亚康姆指控谷歌不仅作出刻意、算计的商业决定,利用侵犯版权获利,更借此威胁,甚至强制如维亚康姆之类的版权所有人,依谷歌的条件交出他们的内容,授权给谷歌。

  而施密特表示,决不妥协,准备与维亚康姆一路战到美国最高法院。

  维亚康姆的合纵连横

  “雅虎有理由举杯欢庆一下,而它的竞争对手谷歌则会感到比较失落。”2007年4月,《商业周刊》称维亚康姆将助雅虎一臂之力,协助它在与谷歌的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在线广告市场份额。

  当时,维亚康姆与雅虎签订了一份长期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维亚康姆旗下三十多个网站都将独家采用雅虎搜索引擎,并允许雅虎在那些网站上登文字广告。这个协议曾是谷歌梦寐以求的,现在维亚康姆将它给了雅虎。

  “维亚康姆不会刻意选择与雅虎合作来刺激谷歌。”《商业周刊》这句话耐人寻味。如果这不算刺激的话,那什么算刺激?

  微软也站出来指责谷歌对版权保护漫不经心,称谷歌躲在别人的内容背后捞钱。

  维亚康姆一边锲而不舍地与谷歌打官司,一边与谷歌的竞争对手们眉来眼去,同时还在好莱坞掀起反对谷歌的声浪。

  天狼星卫星广播公司CEO、原维亚康姆CEO梅尔·卡尔美津认为,如果内容制作商免费提供节目给YouTube,那么电视台凭什么为节目付费?他表示好莱坞的公司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和谷歌合作。

  好莱坞一些电影制片厂也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谷歌将一些有利于盗版电影下载的关键词广告,卖给一些非法下载他们作品的网站。既然谷歌能够把YouTube当作挑战好莱坞的杀手锏,好莱坞大佬们也可以自己打造一柄啊!Hulu视频网站就这样诞生了,它是由美国国家广播环球公司和福克斯广播公司共同投资建立的,但这家网站的内容不限于以上这两家公司,Hulu还与米高梅、华纳兄弟、狮门影业等多家好莱坞公司合作。维亚康姆对于好莱坞老对手们组织的这个新玩意儿虽然心存疑虑,但既然它能给谷歌带去威胁,那就暂且支持一把吧!

  Hulu推出后,高清晰有线电视频道HDNet的所有者、NBA达拉斯小牛队的老板马克·库班对它很赞赏,他在博客中夸赞Hulu的同时,再次炮轰谷歌的YouTube,“早在两年之前,我就曾经说过,只有白痴才会收购YouTube。最终,谷歌做了这件疯狂的事情。”

  维亚康姆继续通过诉讼,缠住谷歌。2008年7月1日,美国联邦地方法院作出了维亚康姆可以查看YouTube工作日志的裁决,要求谷歌必须交出YouTube使用者活动的资料,包括观赏过的视频、IP地址和使用者名称。

  这被认为是维亚康姆获得的一个胜利。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美国法院开始倾向于支持版权所有人,裁定互联网公司要为用户非法发布内容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谷歌表示,担心维亚康姆可能会侵犯YouTube用户隐私。此前,它还说维亚康姆对YouTube的起诉,会影响两亿用户在互联网上交换各种信息的方式。这是不是有些拉虎皮做大旗的味道?

  一些博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认同了谷歌的观点,他们发布警告称,法院这一裁决存在涉嫌侵犯YouTube用户隐私权。如果维亚康姆利用用户信息跟踪、起诉在YouTube上观看侵权视频的用户,侵犯隐私的情况就更严重了。

  维亚康姆见招拆招,声称没有起诉YouTube用户的计划,其矛头只指向谷歌和YouTube。维亚康姆的法律顾问迈克·弗雷克拉斯说:“我们要求获得的资料将只用于支持维亚康姆起诉YouTube和谷歌侵权的案例中。我向大家保证,这些资料不会被用于起诉YouTube的用户。”

  随后,一批美国之外的版权机构也开始起诉YouTube,要求巨额赔偿,谷歌面临四面楚歌的局面。可是美国法院随后做出的裁决则别有深意,外界人士认为其中暗含对谷歌的保护。

  美国联邦地方法官路易斯·斯塔敦表示,根据美国法律,如果国外的视频内容没有及时在美国版权局注册版权,则法律禁止版权持有人对于侵犯版权者要求赔偿。法官表示,一些原告误读了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他还表示,原告无法索取惩罚性赔偿。

  YouTube公司一名发言人表示,惩罚性索赔和法定索赔从一开始就是没有根据的。但维亚康姆是好莱坞的大佬,它认为自己的节目理应受到美国版权法的保护,它继续展开对谷歌和YouTube的诉讼。

  一晃三年,官司打进了2010年。

  互曝其丑

  “很多年来,维亚康姆不断秘密地向YouTube上传视频内容,同时又公开表示不愿出现在YouTube网站上。维亚康姆雇佣了至少18个不同的代理机构,帮助其向YouTube网站上传内容。维亚康姆故意将视频处理得质量粗糙,好让它们看起来像是被盗窃或者泄露而来的。”2010年3月,YouTube首席律师扎哈瓦·列维恩在博客中揭露维亚康姆的“无耻行径”。

  列维恩称,维亚康姆的人用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注册了YouTube账户,这样就不会追踪到维亚康姆的电脑上,为了宣传自己的节目,维亚康姆默许普通用户向YouTube上传其节目视频,维亚康姆旗下两家公司的老板都认为《每日秀》和《科尔伯特报告》这样的王牌节目应该在YouTube上保留一些视频片段。

  “维亚康姆将其利用YouTube宣传自己节目的行径伪装得如此巧妙,以至于其雇员都无法了解公司在YouTube网站上究竟上传和保留了多少内容。因此,维亚康姆无数次要求YouTube删除的视频片段,实际上是他们自己上传至YouTube的视频……他们这次起诉我们的一些视频恰恰就是他们自己上传的。”列维恩愤怒地说。

  维亚康姆也不示弱,其代表称“成千上万的YouTube视频,带来了上亿的点击率,都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从维亚康姆的版权作品中获取的。培育和纵容盗版是YouTube盈利模式的核心。”

  维亚康姆也开始揭露谷歌和YouTube的丑事。它在提交给法院的文档中表示,谷歌和YouTube高管一直知道YouTube网站上存在大量侵权视频内容,但却不愿主动删除这些侵权视频,原因是想借此扩大YouTube用户数量。

  维亚康姆公布的秘密文档显示,在谷歌高管层计划收购YouTube之前,曾对YouTube的盈利模式进行了周密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三条结论:YouTube商业模式完全由盗版内容支撑;YouTube所有内容皆免费,其中盗版视频内容广受用户欢迎;谷歌收购YouTube后,应专注于为该网站增加新功能和提高用户体验,而淡化YouTube的内容盗版事宜。

  维亚康姆表示,谷歌高管层的上述看法表明,谷歌不但对YouTube如何利用盗版内容盈利一事进行了周密策划,而且还试图利用YouTube的高流量优势,来获得同版权持有人进行讨价还价的权利,从而迫使节目供应商在向YouTube授权过程中,答应由谷歌提出的条件。

  接着,一份更有份量的文件被公布出来,当年YouTube联合创始人赫尔利和陈士骏两人曾在电子邮件中讨论如何获得盗版内容,语气很不严肃。

  维亚康姆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写道:“陈士骏公然表态,称YouTube应该直接从其他网站盗取电影,他说,‘偷过来。’赫利回答道,‘嗯,偷这些电影?’陈士骏回答道,‘呵呵,是啊,或其他东西。’”

  对于维亚康姆公布的最新秘密文件,谷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维亚康姆公布这些材料表明,该公司希望通过媒体来打赢这场官司。这些文件并无任何新意。这些材料不但有意忽视了一些事件发生的具体背景,而且本身同YouTube官司没有丝毫联系。”

  维亚康姆与谷歌的较量开始演化成好莱坞与硅谷的对决。2010年5月中旬,NBC环球、华纳兄弟、迪士尼、演员公会和美国导演公会提交了“法庭之友”诉书,要求法官在这起已历时三年的诉讼案中作出有利于维亚康姆的判决。

  维亚康姆发言人对此发表声明称:“如此广泛的公会和协会、内容所有人、版权组织以及公共政策团体都明确支持维亚康姆在YouTube诉讼案中的地位,这让我们感到十分高兴。这些重要的团体都已明显认识到,YouTube无视版权行为的受益者只有谷歌。

  “法庭已多次驳回这些论点。国会通过《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就是为了促进人们分享观点和新表达形式的新方式,我们确信,法庭在本案中也会做同样的事情。”YouTube发言人老调重弹。

  很快,来自硅谷的代表雅虎、eBay和Facebook等互联网公司,也向曼哈顿联邦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诉书,它们的代理律师阿西姆·班萨里在这份意见书中表示:“维亚康姆的法律理由如果被接受,那将阻止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虽然此前雅虎曾经和维亚康姆站在一条战线反对谷歌,但在事关互联网公司整体命运的这起重大诉讼上,雅虎站到了谷歌一方。雅虎和这几家代表针锋相对,强烈要求法官撤销维亚康姆针对谷歌旗下YouTube关于版权侵权的起诉。

  谷歌暂时胜出

  2010年6月,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路易斯·斯坦顿表示,谷歌及YouTube无需对用户上传侵权视频的行为负责。

  斯坦顿在一份长达30页的判决书中说,根据联邦版权法律,谷歌及YouTube不能仅仅因为知道用户上传侵权视频,就为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仅仅知道用户上传侵权内容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服务提供商无须监测用户上传的内容”。

  维亚康姆表示,他们计划上诉。它认为斯坦顿的裁决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美国国会制定版权法的精神。

  美国投资公司Needham分析师劳拉·马丁表示:“该案对于内容制作方保护自己的作品不被互联网公司滥用很关键,对于内容制作方获得报酬很重要。该案只是维亚康姆保护版权的开始,而非结束。”

  谷歌总法律顾问肯特·沃克尔通过该公司官方博客表示,该裁定“不仅仅是我们的一大胜利,也是全球数十亿网民的一大胜利”。 (作者姜洪军,本文摘自《谷歌风云》一书,科学出版社出版)

  

挑战维亚康姆 谷歌成为好莱坞肉中刺

  作者手记

  硅谷与好莱坞的分野

  2003年6月,维亚康姆集团总裁梅尔·卡尔美津作为第一批来自好莱坞的高管,前往谷歌总部参观。卡尔美津走进谷歌的会议室,对着谷歌高管们开了个玩笑:“小伙子们,别担心,我到这里不是要收购你们的。”双方开始进行交流,准备从中找到合作点。但他们发现双方的差距是如此巨大,以至于都觉得对方是来自另外一个星球。“他们确实不知道该怎样看待我们,我们也不了解该如何看待他们。”施密特说。

  维亚康姆看待广告的态度是这样:如果广告主看好电视台的影响力,那就拿钱来买广告时段,至于是否起效果,起多大效果,那就碰运气吧!卡尔美津炫耀:“我们的模式很了不起,广告客户不知道什么起作用,什么不起作用。”

  谷歌对维亚康姆这种广告营销模式感到震惊,认为这是一种对客户的欺骗,谷歌认为自己的广告模式可以为广告主提供一种精准方法。

  “你们这是在变戏法!”卡尔美津半开玩笑地说。会谈没什么结果,双方握手而散。此后,拉里和谢尔盖经引用卡尔美津的话:“为什么这件事必须是原来的样子?为什么你们不能变戏法?”

  谷歌从许多没有广告预算或预算很少的的小客户开始,推介自己的广告模式,其实就是利用克里斯·安德森提出的“长尾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传统经济模式下,商家只能关注重要的客户,如果用正态分布曲线来描绘,商家只能关注曲线的“头部”;可在网络时代,由于关注和服务的成本大大降低,商家有可能以很低的成本关注正态分布曲线的“尾部”,而“尾部”产生的总体效益甚至会超过“头部”。

  谷歌的搜索+广告模式是“长尾理论”非常好的实践者,在拥有了维亚康姆等好莱坞传媒巨头不屑一顾的小客户群后,谷歌又开始将手伸向了传媒巨头手中的珍珠——优异大客户。双方像荒野中渐渐靠近的两大军团,冲突必然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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