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消息,近年来,三大电信运营商对学生用户的争夺战愈演愈烈,已形成每年必不可少的营销高潮。运营商对校园争夺战一直充满了火药味,为了遏制恶性竞争工信部出面制止校园恶竞争,工信部出台了《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要求运营商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不得有诋毁竞争对手的宣传,也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手机卡云云。
工信部表示,运营商不得借口已与学校方面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限制或损害校园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做误导用户的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校园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校园用户选择竞争对手的电信服务。
工信部首次解释“排他性协议”,不正当竞争范围,要求尊重用户自主选择,具有进步意义。“排他协议”是指运营商与学校(或学校有关部门)订立的、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独家进入校园提供电信服务的合同。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在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期间或允许运营商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促销活动的其他时间,要求学校禁止或者限制协议方的竞争对手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促销活动。该定义对运营商有一定的威慑力。
但是,我在微博中认为, 这个政策出发点非常好,但是治标不治本。
1,前面定语太多“未经用户同意”是学生同意?还是学校同意?工信部管不了学校,校园利欲熏心,充满了铜臭味,还需要请教育部出来;2,不签书面协议也不用口头协议,像广东移动校园事件中只需要“潜规则”就行;3,交给地方管局管理。地方管局迫于和谐的压力只能“和稀泥”,而没用致命性的处罚措施。
其实,此前我曾多次撰文呼吁规范运营商对于校园市场的争夺战。第一,运营商疯狂地圈地运动;第二,高度紧张的校园;第三,无头苍蝇一样的媒体,只闻其声,不见方向。茅庐未出的莘莘学子们到底该信谁?校园市场如何实现高度信息化?监管部门到底在哪里?我们监管制度在哪里?
在校园促销战中,“排他性协议”已经成为潜规则,后进入者很难入校促销,通信产业网曾经曝光多起恶性竞争事件,其中广东移动校园促销最为典型。
在“运营商校园圈地应推行“招标制”笔者呼吁,媒体应该正确舆论引导,必须针对电信业的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鼓励推进校园信息化,兼顾公平,对于不正当竞争公开曝光,不能装聋作哑。但是,没有教育部的参与,校园本来就充满了铜臭味,哪有苍蝇不叮的道理。另外,校园的信息化建设,如果三家同时进入,是否造成重复性投资等,需要有针对性出台政策,譬如招标制度等,还校园一份清净的同时,还需要提高校园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