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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Android专利侵权拖累一大片厂商

  何谓“专利”?专利就是法律保障创造发明者在一定时期内由于专利发明而独自享有的利益。现在,微软控告谷歌Android专利侵权,波及面很广(尤其对我国),影响极坏。何故也?

  3月22日,微软开始动手“杀鸡吓猴”了,把电子书领头羊Barnes & Noble告上了法庭(the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Western District of Washington),不仅如此,还惊动(即把诉状提交)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the 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我们把话说明白了,今后,无论这场官司的结局是怎样的,在一定时期内,基于谷歌Android的电子产品(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进出美国海关都会遇到麻烦。......微软律师不是吃軟饭的,办事手狠,一石多鸟,真够叫“绝”。

  3月22日,微软的诉状,又臭又长,请见:“Microsoft: Nook's Android OS Violates Our Patents”(还仅是“论题概述”)。究竟是哪些专利侵权,对我们而言,暂不必细究。去年,甲骨文状告谷歌Android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严重性的级别远低于微软的这次专利侵权案。3月18日,律师Edward J.Naughton断言谷歌Android违反GPL规则,相对而言,更是“小菜一碟”。种种迹象表明,谷歌Android已经麻烦缠身,并非“前途似锦”。

  3月20日,有一位Tomhudson先生搬出自由软件祖师爷R. Stallman为谷歌Android”救急”。实际上,这是在帮倒忙而已。2003年,R. Stallman曾经说过:“......just using structure definitions, typedefs, enumeration constants, macros with simple bodies, etc., is NOT enough to make a derivative work”。注意:这里的衍生品(derivative work)当然指的是GPL软件作品。现在的问题焦点不在这里,而是要问:谷歌制作Bionic库(替代Glibc库)的自动批处理程序(或方法)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把原始版权作者的版权信息给弄丢了?谷歌的这种做法在美国本土合法吗?这个问题必须进行具体的、逐条的(甚至一行一行的)人工分析才会有答案,否则,是不会有结果的。......在目前形势下,这个问题已经退居次要地位。

  在当前情况下,联想的Android平板电脑销往美国恐怕是不行了。但是,中国联通的沃Phone到底与谷歌Android有没有“牵连”,不见联通头面人物出来说话。我所担心的问题是,负责沃Phone开发的软件商是不是又像绿坝那样把政府机关害了。国家花点钱不要紧,就怕养肥了“奸商”,又把我们国家政府拖入法律诉讼的“热水”之中。目前,有关谷歌Android法律诉讼的“热水”很烫人,恐怕国家(官员)受不了。我怕......

  说明:国内有人为谷歌Android大唱赞歌,我就是听不入耳。我给惠普WebOS鼓劲,许多人又不理解。我气极了,心里面很烦,就去北京中关村电脑大卖场“撒气”,东看看,西逛逛,心中的闷气就慢慢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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