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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隐私门:当"不作恶"对撞"不小心"

  谷歌深陷“隐私门”一时难以脱身,一切皆因街景取景车在收集Wi-Fi网络数据时“意外收集用户电子邮件、搜索请求及其他网络活动相关隐私数据”而起。一时间,谷歌四面楚歌。它的道歉并未获得公众谅解,反被指“缺乏诚意和合作态度”。

  谷歌欲说还休的暧昧态度从一个侧面也折射出其自身价值观的矛盾。

  早年间,这个灵动的“规则破坏与制定者”大声喊出“不作恶”,网民为之眼前一亮。哦!这应该是一个厚道的家伙。

  可别忘了,身为商人的谷歌也是个精明的玩家。其实,当它一再宣称要做“精准搜索与信息推送”,甚至开始同时操刀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时,你就该敏锐地感觉到,自己的数字化隐私很有可能被泄露甚至贩卖,也许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同样屡遭质疑的Facebook不也是这样吗?当你把爱好、兴趣、个人选择等信息都大方地留在上面,它也动起了隐私的主意,拿来换取真金白银。尽管,它认为这些隐私不过是数据而已。

  数字化让人们越来越容易地放松了警惕,日记本变身博客,唠叨成了微博……如果说这类信息容易收集,而且传播带来的危害性还不大,谷歌“不小心”的信息收集就有“不厚道”的嫌疑了。毕竟,这些隐私的外流可是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没人会请谷歌主动来这么做。

  互联网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在于倡导的信息透明、公平地分享,将人们的想象和能力几乎无限制地释放。而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自身的最大商业价值在于最大程度地黏住用户,并最终“了解”这些人们。有了庞大的用户基数,后台的BI(商业智能)挖掘数据就有了原材料,而它们对于盈利模式的探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思考如何把数据“卖出去”。

  从这个意义上讲,多数互联网企业要想走向盈利高端,对于用户信息的渴求是无止境的。这有错吗?我们无法想象没有互联网的生活。没错吗?网民的个人隐私正在被泄露甚至利用。这一商业伦理上的难题似乎是“互联网原罪”。这就不难理解“不作恶”与源生的“不小心”给谷歌带来的冲击。

  从技术价值论的角度来讲,我们不仅需要考虑技术可行性,也同时应该考虑技术后果和社会责任,否则,将衍生出传统科学与工程世界的图景危机,技术进步将与社会发展爆发更多冲突。

  见微知著,频发的“隐私门”事件不过是促使人们深层次思考重建“整体论技术观”的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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