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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电信播控权得而复失揭秘

  广电总局曾经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三稿中,放开部分内容播控权,几天后,在第四稿又重新收回且控制更有所加强。此前,电信运营商曾为取得内容播控权精心布局,其得而复失的原因和国际背景有关。

  精心设计成泡影

  5月下旬,在广电总局和电信运营商初步达成一致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三稿中,电信获得了部分内容播控权。具体是指除了直播和时政节目以外的IPTV节目的播出和编辑权限。其中,针对EPG一域,电信运营商最为精心设计。

  所谓EPG,是ElectronicProgramGuide的英文缩写,意思是电子节目菜单。IPTV所提供的各种业务的索引及导航都是通过EPG系统来完成的。 EPG系统的界面与互联网页面类似,在 EPG界面上一般都提供各类菜单、按钮、链接等可供用户选择节目时直接点击的组件; EPG的界面上也可以包含各类供用户浏览的动态或静态的多媒体内容。

  由于第三稿已经是经过几轮修改,电信运营商对于广电总局对内容权的“严防死守”已经有所预料。因此,在第三稿中,为了能尽可能防止再次被“卡”,电信特地避开EPG的专业称谓,而将其包装为更具互联网特点的名字“用户首页”。实际上,电信非常清楚,在数字电视的各类业务中,EPG的点击率最高,并逐渐成为数字电视中一个发展迅速的行业。EPG是观众进入数字电视和IPTV的门户。

  已经做好在内容播控权上收获甚微的电信运营商,把经过精心设计的“用户首页”当作了最后一块可获得的中间地带。在第三稿中,广电确实对这一既无涉直播又容易管控的区域放权给电信。

  然而,在重新修改送审的试点方案第四稿中,广电不仅收回了第三稿中的影视内容播控权,还将EPG的内容权限也一并收回,“这比之前还有所加强了,我们没有预料到。”中国电信内部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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