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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斌:三网融合发展需要电信法突破

  周光斌:三网融合发展需要电信法突破关键点仍是部门利益

  三网融合试点越快越好,早试点早发现问题,早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电信法如果能出台,对三网融合的试点工作会起积极推动作用

  一直处于“难产”状态中的电信法似乎有了转机。近日,有消息称,电信法草案已上报国务院,最快将于今年8月份过会审议。消息一经传出,业界纷纷表示,三网融合瓶颈问题有望突破。不过,工信部退休专家周光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需要冷静看待,“电信法出台对三网融合的发展肯定是有好处的,但寄望电信法解决三网融合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部门利益仍然是三网融合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打破部门利益才是关键。”

  新电信法将侧重“监管”,涵盖部分三网融合内容

  记者:对于电信法的立法进展,有消息透露最快将于8月过会审议,结合当前三网融合背景,您预测电信法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三网融合会否囊括其中?

  周光斌:电信法出台之前,在国内电信领域的部门最高法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当时的国内国际大背景是:我国加入WTO,国外同行纷纷看好我国电信市场;国内其他行业要求开放电信业。所以当时的《条例》重在电信业务市场的开放与管理,重在网络的互联互通。时过境迁,如今苦苦支撑了几十年的《条例》差不多完成了历史使命。

  所以,总的来看,新的电信法应该是在原《条例》基础上,总结这些年国内外电信市场的竞争和监管实践,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新的行业法律。它与以往的条例不同之处,就在于其重心由“管理”调整为“监管”。

  由此可知,新电信法主要内容应该是监管,而不是一般的管理。它将涵盖:电信监管机构的设置与权责;电信市场准入与退出(含对外资企业进入我国电信市场的许可条件);通信网络基础实施安全与信息安全;公民的通信权益;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公共服务义务与社会责任;其他各类电信运营商的行为规范;打击网络犯罪,保护青少年;与三网融合相关的部门行规,各类相应的违法法则等。

  另外,所谓与三网融合相关的部门行规,就是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电信法只能对电信业或互联网做出有利于三网融合的规定。但电信法不可能涵盖关于广电的内容,因为我国的广电部门是独立且具有中国特色的。

  电信法促三网融合更顺利发展,部门利益仍是“主旋律”

  记者:那么,您认为,电信法带给三网融合最大好处是什么?电信法可解决三网融合哪些难题?

  周光斌:三网融合是一种不可抗拒的技术趋势,也是国家“十二五”规划期间,推进社会经济信息化的基础条件。三网融合问题,并不是单纯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政策法规问题。在生产关系不断变化的时代,法律的调整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电信法写入三网融合的内容,体现了法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电信法现代化和科学化的一个时代印记。这样,在通信领域,三网融合获得了法律认可,这可能是电信法带给三网融合的最大好处,也解决了我国三网融合中一道最棘手、最紧迫的法律难题。通信行业在推进三网融合进程中,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根据欧盟的成功经验,在法律层面上适时将传统通信网络统一纳入电子通信网大框架内,即将现有的三网从传统的网络统一调整为电子通信网络。这种统一调整不但充分反映了当今网络的技术实质,而且能够被电信、广电和互联网接受。如果这样,电信法就在网络技术上为三网融合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持。如果电信法这样调整,又为三网融合破解了另一道技术融合难题。

  另外,电信法可能对我国三网融合的市场监管提出意向性的监管原则,但在现阶段,不可能突破政出多门的现实。就是说,现阶段可以保留现有的监管机构,允许对电信和广电实施有区别的监管,实行传输网络与内容有差别监管。同时,拟用这么一句话:各监管机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

  建议试点工作量力而行,不可一蹴而就

  记者:有报道称,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有望于6月出台,您认为,电信法能否促进试点工作更顺利进行?您对试点工作有哪些建议?

  周光斌:三网融合试点越快越好,早试点早发现问题,早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电信法如果能出台,对三网融合的试点工作会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电信法的市场准入会更加积极鼓励正面市场竞争,拆除市场竞争壁垒。应该说,电信法只会有利于三网融合的顺利实施。

  由于我国国情不同,三网融合仍然会遇到不少困难。首先建议试点工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考虑到广电与电信市场化程度不一样,技术水平有较大差距的实际情况,试点工作不宜铺的太开,应该选择那些广电与电信的技术条件相近,差距不大的地区进行。这样,才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避免一方热,一方冷。就是说,目前还不具备三网融合条件的地方,不要强行推进试点,选择进行试点的地方与目标,工信部宜事前通报,并与广电协商。

  其次,试点工作应该本着先易后难原则推进。在目前阶段,暂时不宜涉及各方的基础业务,重点在增值服务,包括网络电视、移动电视等增值服务,这些业务能不能发展起来,最好让市场去检验,不论哪个主管部门,不要急于保护或设卡。同时要给予地方运营商更大的自主权,凡是地方运营商有意在增值服务领域合作与融合发展的都要鼓励,主管部门不应干涉,应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鼓励各地企业探求和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三网融合方案和创新。在这方面,主管部门应该站高一步,退后一步,电信和广电都要逐步缩小基础业务的范畴,加大业务开放步伐,扩大融合业务范围。另外,不要急于求成。未来几年,三网融合将带动设备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将会成为新的消费热点,但这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最后,在试点工作的同时,主管部门应该强力引导我国宽带市场的发展。目前,电信业、广电业和互联网业都非常重视宽带。从电信网络目前的情况来看,电信网的骨干网络资源不足,电信网入户带宽不够,无法提供大容量的传输入户视频,电信网需要改造与提升;广电也在拼宽带,力图尽快进入宽带市场,这已是广电下一步运营的必然趋势。从战略上考虑,宽带市场发达了,三网融合的物质条件更加成熟,殊途同归,做起来也就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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