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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百度与Google的10年差距?

  近日,由于Google中国“撤离门”以及百度被攻击事件,让这两家知名的互联网公司成为了关注的焦点。而随着国际唱片协会诉百度侵权的败诉,百度两位高官的离职,人们对于百度的关注甚至超过了Google。

  实际上,业内一直将Google作为百度的竞争对手,此前,国外媒体就Google“撤离门”发表评论称,百度是缺乏创新性的企业,更善于模仿和本地化。对此,百度CEO李彦宏在百度十周年庆典上称,这种说法很不公平,百度不会刻意去模仿谁,百度的理想是用技术改变世界,通过技术让人更便捷地获取信息。此外,在此次会议上,百度还确立了未来10年营收达到1600亿的目标(收入增40倍),成为全球一半以上的国家家喻户晓的品牌,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媒体平台,百度品牌在未来10年普及世界50%人口。从百度的理想可以看出,百度也是想成为一家全球性的,有影响力的企业,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Google都应该是百度不可回避的最大的竞争对手。但Google当是以创新见长的企业,这意味着如果百度要实现既定的未来目标,创新自然是重中之重。那百度与Google相比,究竟谁更具有创新性呢?二者之间存在多大的差距?

  有关创新,笔者曾经在其他的博文中提出过自己的见解。即创新已经不单单局限在某个技术和产品,而应该是市场战略、营销策略等的综合创新的集成,并且最终能够借此获得实在的市场回报和市场地位。否则创新将没有任何意义。以这个作为衡量的标准,笔者认为,百度与Google的差距应该在10年左右。何以见得?

  百度CEO李彦宏在百度成立10周年的庆典接受相关媒体采访中称,1996年的时候,我发明了“超链分析”,这是1999年之后,世界主流搜索引擎都采用的一种搜索引擎技术。1998年,在硅谷我也是第一个将长远分析理论和技术运用到搜索引擎的。那时,谷歌还不是一家主流搜索引擎企业,但他们已经在开始使用这套东西。2000年,我做百度的时候,谷歌仍然不是一个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公司,我们也没有想去学它。笔者不知道李彦宏这段回答记者有关百度是否在模仿Google问题时的用意何在?是想说明早在10年前百度的技术就比Google领先还是Google在模仿百度?中国有句俗话:好汉不提当年勇。那么10年后的今天,情形是怎样的呢?

  根据百度已经发布的2009年前三季度财报显示,百度Q1总收入为8亿元人民币,Q2为10亿元人民币,Q3为12.7亿元人民币。Q4预计将达到10亿元左右规模。与之相比,Google Q1总收入为55.1亿美元,Q2为55.2亿美元,Q3为59.4亿美元,而在刚刚发布的第四季度财报,Google的收入达到66.7亿美元。依次推算的话,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百度全年总收入预计为40.7亿人民币(因为第四季财报尚未公布),Google为236.4亿美元。如果以最新的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6.83左右计算,Google 236.4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614.6亿。是百度的39.6倍(接近于40倍)。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百度知道与Google的差距,因为按照百度未来10年营收的目标(是现在的40倍的话),可以说百度10年后才能达到Google今日总营收的水平。

  此外,从业务层面看,根据互联网流量监测机构comScore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在过去的12月,其网站的搜索量为878.1亿次,占12月份全球1313.5亿次在线搜索总量的三分之二,同比增长58%,相比之下,百度12月份搜索量为85.3亿次,同比增长7%。Google的搜索量是百度的10.2倍。又是一个如此接近于10倍的差距。如果我们将搜索量、业绩相联系与创新(通过业绩的量化)起来的话,可以说百度与Google的差距应该在10年左右。这从百度CEO李彦宏制定的未来10年后的目标可见一斑。

  也许有人总拿Google在中国市场的表现来说明百度创新性和市场战略的领先。结果是这样吗?还是那句话,创新最终检验,可以量化的标准就是市场回报和用户的认可。那么回到中国市场,如果按照目前百度占有搜索市场份额的70%,Google为30%计算的话,百度的市场占有率是Google的2.3倍,按营收计算,过去一年,Google中国营收底线(占Google全球营收的1%)应为16.15亿人民币左右,按上限10%应为161.5亿人民币,百度为40.7亿人民币左右(因为百度的业务几乎都在中国市场,所以暂且将收入均算在中国市场),那么百度在中国市场的收入是Google的2.5倍(按Google中国占其全球收入1%),与其市场占有率是Google的2.3倍基本相称。如果按照Google在中国市场10%的上限计算,百度的收入仅为Google的1/5。这意味着什么?

  如果从搜索每客户平均收入(ARPU)指标来衡量搜索竞争力的话,很显然无论是以Google在中国营收的底限还是上限看,以中国市场为主的百度并未占到优势。即尽管百度在中国占有远远领先的市场份额,但并没有给百度带来相应的市场价值,这一方面说明中国虽然已经跃居全球互联网用户总数的第一位,但在利用和创造互联网价值上仍与欧美存在较大差距,此外,就是百度在利用创新为自己和客户创造价值上也抵不过Google。当然这还是在外界一致认为Google中国水土不服的前提下。由此来看,就算抛开Google,百度面对中国的互联网市场和产业环境,创新能力也亟待提高。

  最后从着眼于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布局看,Google目前已经深入到互联网领域的诸多领域。例如操作系统、浏览器、智能手机、在线商业软件、移动应用商店、云计算等。相比之下,百度除了去年提出的所谓“框计算”的概念外,在围绕未来搜索业务多元战略的布局上并未见到有实质性的技术和产品出现。这意味着至少在搜索的下一个10年规划中,百度有可能再次落在Google的后面。

  当我们的业内人士在为近日百度与国际唱片协会的官司近乎于“擦边球”般的胜诉而作所谓的鼓和喝的时候,谁都清楚一场官司的输赢不可能从根本上决定百度的未来,也不可能改变与Google的差距。那我们能否少些这种浮夸般的肤浅的分析,从互联网最根本的创新的角度去多做些理性的分析对于百度未来的发展更有意义呢?

  当百度CEO李彦宏定下未来10年目标的时候,无论是从营收、品牌影响力我们看到的是今天Google所具有的,也许李彦宏正在有意或无意间通过自己未来10年为百度的规划,在间接承认百度与Google近乎10年的差距,如果说Google和百度都自称是创新型的企业,这个差距其实就是创新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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