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是有线网络无法掩饰的痛。在国家决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进程的大背景下,有线网络“化零为整”的紧迫性愈加突出。对广电而言,只有借三网融合的东风,创建全国性运营主体,才能打造出类似电信的规模经济,才能在三网融合扑面而来的时代提升竞争力。然而,梦想与现实总是有距离的,当还存在省网整合尚未完成、资金来源尚未确定、各种标准尚未统一等一系列制约因素的时候,全国性广电运营主体的组建注定不会是一条坦途。
为何组建
由于历史原因,广电网络条块分割严重,各级运营主体多达数千个。网络的分散化不仅使广电无法形成规模经济,而且给后来的网络整合造成了极大阻碍。
由于缺少全国性运营主体,因此广电在用户规模、业务收入等方面与电信相比差距较大。据了解,2009年1-11月,电信业收入为7692亿元,而广电业1-12月收入为1665亿元,两者相差悬殊。
当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三网融合进程,并提出具体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之后,广电业组建全国性运营主体的工作已变得十分迫切。
歌华有线副总经理罗小布告诉记者,没有一张全国性的骨干网,广电就不可能真正规模开展三网融合业务。一旦广电缺乏全业务竞争能力,在扑面而来的三网融合时代,无疑将在竞争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境地。
尽管新出台的三网融合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以经营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但如果没有全国性的运营主体,地方广电运营商仍只能各自为战,从而很难与有着强大资金实力和市场运营经验的电信企业抗衡。
2010年-2012年,三网融合处于试点阶段。当三网融合全面开展之后,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的闸门也将全面打开,电信IPTV业务将不再受地方广电部门的制约,而广电企业也有机会分食包括网络电话、宽带接入在内的众多传统的电信市场。
在这样的背景下,广电创建全国性运营主体,既是把握难得机遇的需要,又是迎接现实挑战的需要。
如何组建
组建全国性广电运营主体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电信业经过了颇多复杂的重组过程,才打造出三家全业务运营商。总结电信的经验可以发现,网络的互联互通至关重要,而对广电来说,这一点却最为困难。
广电网络条块分割的状况造成了网络之间无法互联互通,业务无法实现全国推广,资金更无法实现全国结算。于是,整合成为实现网络互联互通的必要条件。
易观国际分析师陈寿送告诉记者,在和电信运营商的博弈中,网络整合的执行情况将决定广电运营商在未来三网融合格局中的地位。
去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0年底,要完成有线网络的省网整合。
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表示,广电要抓住三网融合的机会,以省网整合为铺垫,推动全国网络整合成一张网,这样才能做到互联互通,才能发展更多的业务,才能符合三网融合的要求。
按照正常的步骤,网络互联互通是第一步,创建运营主体是第二步。不过,随着三网融合新政策的出台,全国性广电运营主体有可能以超常规的速度出现。
罗小布认为,在三网融合新政策的刺激下,国家互联互通局的创建和全国性广电运营主体的创建将同步进行,广电内部变革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当然,要组建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平起平坐的全国性广电运营商,还需要获得国家的批准。王效杰表示,目前国家广电部门正在积极向国务院申请创建一个全国性的广电运营集团,以打造规模经济,适应三网融合的需要。
困难重重
尽管有三网融合新政策的利好,但要将组建全国性广电运营主体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无疑还有不少困难。
首先,网络整合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据记者掌握的资料,目前全国仅有超过1/3的省(区、市)基本完成网络整合,剩下近2/3的省(区、市)尚未完成整合。要在今年年底完成省网整合的任务,显然尚需各地广电部门贡献更大的积极性和更多的智慧。
其次,组建资金的来源无法确定。全国性运营主体的组建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而资金获取方式不外乎有以下几种:一是融资、并购等市场化的方式,二是国家直接划拨资金的方式,三是市场化与行政手段兼而有之的方式。从目前看,采用第二种方式最为简单直接有效,而依靠市场化的方式,无疑会困难重重。
再次,各种标准实现统一较难。从业务层面看,一直以来各地运营商都“各自为政”,采用不同的底层软件和CA(条件接收),业务实现互联互通很困难。如果支持数字电视业务的软件平台不统一,各地的增值业务仍无法实现有效互联互通,这就失去了组建全国性运营主体的意义。
最后,如何构建结算体系也是难题。全国性的运营主体需要构建全国性的结算体系,在这方面,广电没有经验可循。另外,由于涉及地方广电的利益,因此新结算体系除了要解决技术上的问题之外,还需要梳理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
综合来看,在各种制约因素尚未消除的情况下,广电全国运营之路将只能在摸索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