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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应用,运营商下一个增值热点

  【IT168 专稿】P2P广为人知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去年发生的几起地方运营商封杀限制网民使用BT下载的事件,更是让BT应用的基础技术-P2P浮出水面。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P2P。

  P2P是peer-to-peer的缩写,可以理解为端到端或对等联网技术。P2P可让用户之间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系和数据交换,打破了传统的客户端到服务器模式。无论是传统的数据共享,还是网络聊天,都需要连接到服务器,由服务器进行处理,再返回到客户端。这使服务器容易成为整个网络服务的瓶颈。尤其当更多大数据量内容出现时,服务器更是不堪重负。而P2P技术则完全改变了这个局面,它使联网的每一台计算机具有独立的客户端和服务器功能,既是下载者也是上传者。这样,解决了服务器带宽瓶颈问题,成为了大型文件的高效共享手段。更广意义上来说,目前受欢迎的即时通信工具也是一种P2P技术的应用。

  对于运营商来说,全面介入P2P应用业务是早晚的事。目前大量P2P服务网站吸引了人气赚了钱,而运营商却仅仅以通道提供者的身份出现,只赚了互联网接入费,同时还得被迫扩容网络带宽。这种局面当然不是运营商所乐于见到的。在各地运营商纷纷进行P2P应用积极探索时,贵州网通率先于今年7月推出P2P视频门户网站,为用户提供视频点播下载服务。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运营商经营P2P的问题。

  目前运营商经营P2P存在两个方向,一个是即时通信IM,另一个是视频服务。

  即时通信IM一直与互联网同步发展,从出现最早的ICQ,到后来陆续出现的QQ、MSN、雅虎通,等等。随着技术和应用的发展,IM的使用范围从互联网发展到移动网,功能范围从文字信息传递发展到语音视频通信。尤其是后者,目前IM工具分流运营商话务量的情况已经相当严重。SKYPE的迅猛发展,让运营商的态度从敌视封堵,渐渐转为学习并积极投入。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已经分别推出自己的IM工具,正在分别进行测试。

  移动和联通的态度表明,在传统话务量被IM分流、盈利越来越依靠新业务与增值服务的情况下保持发展,运营商应该积极介入IM市场。

  运营商介入IM,如下几方面是重点:

  首先,充分利用品牌号召力,迅速扩大用户规模。使用某个IM的人越多,其价值越大。如果运营商在IM市场不能迅速达到规模效应,那么利用IM维持话务量、开发新增业务点的计划将难以实现。

  其次,在IM工具的语音功能上做优化,提高其通话效果。既然话务被VOIP设备和IM工具分流的趋势难以扼止,那么,在即时通信领域就用自身的IM工具来留住话务量。在IM工具存在众多选择的情况下,运营商推出的IM,其语音通信功能应该做到优于其他IM工具。像SKYPE,相比其他几种IM工具,其语音通信效果已经形成了较好口碑,运营商推出的IM在这方面应该更具优势。

  第三,在IM增值业务开发方面,要有创新。借鉴其他成熟的IM运营方式必不可少,但是,仅有这些,还难以具有足够吸引力。有机构对中国移动飞信进行了功能测试使用,得出结论是没有新意,一切都与其他IM工具似曾相识。运营商应该结合自身独有的东西开发IM新业务和增值功能。

  未来3G市场,移动通信与互联网的结合将进一步紧密,IM作为灵活链接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的工具,利于运营商开展基于3G的更多增值业务。因此,运营商及早开展自己的IM是上策。可能电信与网通的3G道路还不明朗,所以他们在IM市场似乎没有作为。

  除了即时通信,视频业务是运营商运用P2P技术的另一个重点。以下主要从业务应用方面来谈。

  对于BT等P2P工具,运营商在封堵之余,也欣喜地发现了一种能吸引用户的宽带业务实施方式。固网运营商在宽带产业中,目前基本处于通道提供者的角色,而对于内容,以及由此带来的增值业务,基本是旁观者。用户对P2P的喜爱,让运营商开始思考自身如何利用P2P的问题。

  大数据量的视频业务服务,从1999年就开始被业界讨论,也曾被运营商寄寓厚望。但是,几年的实践下来,宽带视频服务始终不温不火,没有达到运营商与其的效果。究其原因,用户满意度低,是一个大问题。为什么用户满意度低?因为传统基于客户端/服务器的服务模式,导致用户在使用VOD或者视频下载的时候,经常会遇上服务器忙而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在这种模式下,即使给服务器提供数千兆的带宽出口,但是其用户并发数量仍然是有限的,还是难以满足更多用户的下载需求。

  而P2P应用的出现,给这个问题带来转机。P2P技术把所有的数据需求者也同时变为数据提供者,恰好解决了运营商视频服务器的带宽瓶颈。

  运营商利用P2P来提供视频服务,一是成本降低,不用无休止地升级服务器的处理能力、容量、带宽;二是可以加深对其网络资源的使用程度,运营商将不仅提供通道,也提供内容;三是为其经营理念更新带来契机,基于P2P服务的经营可能与运营商之前的做法大有不同。

  在视频内容方面,运营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把内容交给内容商去做,或者可以把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交给用户来做。让用户提供内容,将是运营商经营方式一个大突破。实际上,这也正是互联网精神的一个充分注脚,借助互联网,真正实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自由与共享精神。但是,需要控制的是,面向用户的一定是运营商,不应该让用户私下进行交换文件。

  另外,运营商对于用户宽带上网手段的设置理念商需要更新。传统观念认为用户上行数据量很小,因此现行的主要上网方式ADSL给用户的上行带宽远小于下行带宽,这个局面可能会给运营商P2P视频服务的实施带来麻烦。因为这导致用户的上传能力受限制。运营商需要对ADSL网络进行一定的改造,以提高用户上行带宽。

  具备了内容和传输手段,运营商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视频文件版权问题。介入内容服务后就涉及版权,没有版权难以进行商业运营;让用户上传分享内容更应该注意此问题。建立一个开放的平台,让内容商来做内容,可能是一个很好的方法,版权问题也因此可以由内容商来解决。二是在网络基础具备的情况下,开发上下行对等的P2P软件终端,最好做到把上行传输速度与上网方式等同,且用户不可更改,以利于服务的展开。

  在P2P技术基础上实现的IM和视频服务,前者促进互联网与移动网的融合,利于灵活开展更多增值业务;后者促进固网运营商重要新增收入来源-宽带业务-的良性发展;而这两类服务恰恰分别是当前移动网和固网的预期增值增收重点。当3G来临之时,也许每个运营商都是全业务运营商,都要在这两类服务上开展竞争,因此,及早介入掌握经验并摸索出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才是上策。

  同时,在这个过程中,P2P技术有可能成为运营商向服务商转变的转型助力器。运用得当,不但运营商与用户因P2P业务造成的一定程度上的对立得以消除,而且,P2P将从更深层次上帮助运营商转变服务理念;它将使运营商从居高临下的姿态,变成与用户对等的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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