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末,伴随着互联网的大范围应用,我们很骄傲的宣称我们已经跨入了一个新型的社会形态--信息社会。然而,在我们自由享受信息社会的饕餮盛宴时,我们发现菜单上多了这样一些内容:垃圾短信、垃圾邮件、虐猫女、裸聊、"馒头"、芙蓉姐姐……这些内容中,有的我们根本不需要,有的让我们觉得肥得发腻,有的我们会觉得恶心,有的则甚至有毒。事实上,这是信息社会初级阶段所带来的副产品,是制度不完备的必然产物,是信息社会的三宗罪。
一宗罪:垃圾信息
记得十几年前,有人已经提出电视的出现使人们疏于阅读和家庭沟通,而将大量冗余信息传输给人们,那么,今天网络上海量的信息则让人们愈发无所适从,文化信息产生的方便性和传播的快捷性,信息的增长往往超出人们所需要的量,它一方面干扰了"正常"文化信息的接受,另一方面又使得大量的"文化垃圾"得以传播,也对人的身心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形成了所谓的"信息污染综合症"。
查查你的电脑和手机,今天你收到垃圾信息了没有?
二宗罪:暴民现象
互联网的设计初衷就在于"去中心化",所以导致"暴民"现象主导了互联网的舆论环境。所谓"暴民"现象,就是指一旦有一个人说社会不公平,所有人就会跟着喊社会就是不公的;但是如果有人说社会是良性的,别人就会用更大的声音压倒你。可以说互联网上还是声音大的居于优势地位,而且负面声音大的居于优势地位。在互联网上,信息过滤这一环节是缺失的,所以整个大环境陷入无政府状态;因为在互联网上的身份与现实生活毫无关联,所以人人可以缺乏信用,不必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加之所有的传播都是基于这个平台实现的,这样的结果一定是主流声音压倒非主流声音,从而形成了"暴民"现象。
回想一下,是否多数私人博客和业主小区论坛上的内容相对要干净和有价值许多呢?
三宗罪:不择手段实现影响力
芙蓉姐姐、菊花姐姐、木子美等网络明星的兴起,使得人们忽然发现,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平民化"、"庸俗化"的社会,就连汪涵在评价"超女"的成功真谛时也用了"低俗"二字。这让我们不禁感叹:现在的明星与往日不同了,以往的明星一般都是靠好口碑成名的,现在的则不一定,负面口碑也能成名。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昔日的精英文化正在遭受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应该说,在信息社会获取影响力是无可厚非且至关重要的。这是由于信息社会中是影响力经济居于主导地位,信息社会中的个人可以通过提升意见表达的能力与效率来获取认同(包括大众认同和小众认同),提升自身的影响力,进而迈向成功。但,良好的目的必须施以正确的手段。这就和--自己的自由不能干涉其他人的自由,吸烟人的自由不能干涉非吸烟人的自由,"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不对了"--的道理是一样的。
给你一分钟时间,请列举三个不是"以肉成名"的网络女明星。
我动了芙蓉姐姐的馒头
尽管笔者列举了信息社会的三宗罪,但我们不能否定它的"红"。"只见其黑,不见其红"和"只见其红,不见其黑"一样,都是一种罪。况且,罪并不在信息社会本身,而在于我们没有构建一套机制来约束它可能产生的罪。我们要的是信息社会与和谐社会的融合体--公平信息社会。
一正一反,与其罪相对应,公平信息社会应该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具有信息筛选机制便于人们有限选择;第二,具有公平透明的平台便于大众意见表达;第三,人们具有信息信用。这样,在公平信息社会中,人人不仅都享有发言权,而且发言能够受到尊重。而且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每个人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都能听见别人负责的声音,互相理解、互相帮助这样才能达到和谐。
回顾一下互联网,它虽然提供了充分的信息空间,却没有给人足够的选择权利;它虽然提供了开放透明的意见表达平台,却没有赋予人们真正公平的意见表达权利,毕竟,开放并不等于公平,在无序的时候甚至会阻碍公平(这和经济社会规律是一样的);最关键的是它天生不可能赋予人们信息信用,所以无法为真正意义的公平信息社会提供传播保障。
由于公平信息社会具有上述基本特征,就需要制定有效的规则来确保这些特征的实现:
第一,传播平台可自由选择舆论,就需要具有科学公平的机制和手段以确保在传播平台上的信息影响力可被筛选和鉴别(例如某一信息内容的传播频率等),由于主流声音的强弱可被自然筛选,所以传播平台上反映出的将是多数社会公众的意志;
第二,个体的影响力可被鉴别,就需要相应的机制确保个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可被评估,这样由多项个体信息传播行为构成的影响力指标可被度量,从而赋予个体在信息社会中与影响力相匹配的关注程度;
第三,个体在传播过程中需要具有信息信用,就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来体现每个人的信息信用,其中参与度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在评估每个人的信息信用后将其公开化,以确保个体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受到大众的监督。
总之,公平信息社会中的特征与保障规则充分体现责权利三个要素的和谐统一。信息筛选、公平透明的意见表达、信息信用是其基本特征,相应的就提出了鉴别信息影响力、度量个体影响力、评估公开个体信息信用这些方面的规则以确保整个公平信息社会的构建。
最后,笔者想作一个郑重声明:事实上,本文的标题并无任何涵义,如果一定要给一种解释的话,你可以将"芙蓉姐姐"理解为信息社会,而将"馒头"理解为信息社会(初级阶段)的罪。那么,基于本文的观点,我必须承认:是我动了芙蓉姐姐的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