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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不应寄希望于杀手级应用

    易观国际认为,在3G时代,电信运营商不能寄希望于杀手级应用。杀手级应用是能够给应用的经营者带来较大经济收益,形成广泛的用户使用,并且造成一定社会效应,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用户行为的应用。 

    就电信增值业务发展的历史看,能够符合上述标准的增值业务只有短信业务。但是这种类型应用的形成需要资费和用户使用习惯等多种要素的共同作用。某种意义上看,这种多种要素共同作用的情况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而且,即使出现了所谓的杀手级应用,按照目前电信运营商的商业模式,这种业务形态也是很容易复制的。这是因为业务所依托的设备和技术掌握在设备厂家的手中,设备厂商理论上可以为所有的下游运营商提供技术。 

    因此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追寻一种杀手级应用不应该是一个战略层面的考虑。运营商更应该关注竞争环境下,电信运营商应该如何培育和加强在业务投放上的的核心竞争力。而业务投放上的核心竞争力不应该来源于杀手级业务的发现,而是在于树立可能的杀手级应用产生的平台和环境。这是因为,相对于普遍意义的杀手级应用而言,未来更有可能的情况是运营商会发现在各个细分市场有特定应用的广阔前景。这就要求电信运营商的业务平台具有灵活性,开放性而且能够被运营商所掌控。显然目前电信运营商的业务平台并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因此易观国际认为,电信运营商应该多关注电信业务平台的长远规划,而不是寻求杀手级业务本身。在这方面日本运营商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8月10日,易观国际电信运营商的集团客户拓展,期待分享您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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